科研工作
网站首页 >> 科研工作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最美社科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05日 12:04 电气学院学工办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的精神要求,现组织推荐“最美社科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社科普及、管理服务的社科工作者。

二、推荐标准

1. 政治标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品德标准。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做人、做事、做学问相统一,追求真善美、传播真善美,以高远志向、良好品德、高尚情操为社会作出了表率,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事迹感人。

3. 业务标准。长期投身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勤业精业,在学术研究、教书育人、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社科管理服务等某个方面坚持下苦功、练真功,取得了突出成绩,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有关要求

1. 开展“最美社科人”推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对社科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实际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2.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推荐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3. 各单位于11月8日前,将“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7-84804822,电子邮箱:吕中辉568017968@qq.com

附件:“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推荐表

科研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11月1日

“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推荐表

(单位):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两寸彩照

政治面貌

年龄

通讯地址

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简要事迹

(2000字,可另附页)

推荐候选人政审意见(包括对推荐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党风廉政情况、意识形态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加盖推荐单位党委章):

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意见 有关纪检监察机构意见

(盖章) (盖章)

省社科联意见

(盖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