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网站首页 >> 科研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21日 09:09  点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依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武船院发〔2019〕23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统计与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岗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

二、成果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及2019年部分未申报认定的成果。(已认定成果无需重复录入)

三、录入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必须由校内第一负责人录入,参与成员录入无效。

2.按照项目排序录入所有校内和校外的成员。校内成员必须输入工号,否则无法显示为该成员的科研成果。

3.各类成果上传附件及原件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要求。

四、系统录入步骤

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网址栏处带闪电标志)登录科研系统(用户名:工号 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à点击 “科研成果”栏目进行信息录入à点击“提交”à系统自动返回至成果列表à点击“上传附件”à系统自动返回至成果列表à点击“导出审核表”à打印《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工作量审核表》à签字、盖章(说明:课题类成果录入,点击“课题”,步骤同上。)

五、材料报送

1.科研人员(个人)提交材料至部门:科研成果原件及《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工作量审核表》(一式一份)

2.部门汇总、初审个人材料:科研人员(个人) 材料及部门成果信息分类清单表(一类成果导出一个EXCEL表),装订后部门签字盖章。

部门成果信息分类清单表:选择部门秘书身份à点击“科研成果”à点击“查询”à选择“成果类型”(依次选择论文、教材等),选择“当前状态”为“待认定”,选择“成果时间”为2019.1-2020.12à点击“查询”à点击“导出”à数据处理:筛选excel表格中“排序”字段为负责人(独撰或第一)。

3.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9月30日17:00前。

六、认定说明

1.成果原件、审核表、录入信息、附件等四项资料与信息不全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定。

2.认定结果查看:认定工作结束后可在科研系统的“科研成果”栏目查看认定结果。如认定未通过,点击“编辑”查看认定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