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相关单位:
学院于2015年5月批准成立了第二批科技创新团队(下简称“团队”),按照《武汉船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武船院科研发[2012]3号)有关规定,实行建设期三年,现学院拟将开展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程序
第一阶段:填表与总结。(10月19日前)
团队负责人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报告》,并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阶段:基层单位评审(10月26日前)
1.基层单位初审。基层单位对所属团队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整改。
2.提交材料。团队负责人将验收材料及相关附件提交至科研处,电子档1份,提交至邮箱whcbky@163.com;纸质档5份(双面打印并胶装,白色封面)。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11月2日前)
科研处组建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采取会议答辩的形式组织评审会。评审过程分3个步骤:(1)团队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总体情况;(2)专家质询,负责人答辩;(3) 专家组评议,完成《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评议表》并确定各团队最终评审结果。
二、结果运用
验收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验收结果纳入部门学期科研考核。
三、团队负责人名单
周兰(机械学院)、崔西武(机械学院)、杨鹄(建筑学院)、陈贵银(电气学院)、程洁(商贸学院)。
四、验收规范
验收材料装订组成部分:
1.封面
2.目录
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报告
4.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报表(附任务书)
5.团队立项文件
6.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评议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诗睿
联系电话:027-84804822
电子邮箱:whcykyc@163.com
科研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