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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科技创新团队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5日 16:00 科研处 点击:[]


院属相关单位

学院于2015年5月批准成立了第二批科技创新团队(下简称“团队”),按照《武汉船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武船院科研发[2012]3号)有关规定,实行建设期三年,现学院拟将开展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程序

第一阶段:填表与总结。(10月19日前)

团队负责人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报告》,并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阶段:基层单位评审(10月26日前)

1.基层单位初审。基层单位对所属团队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整改。

2.提交材料。团队负责人将验收材料及相关附件提交至科研处,电子档1份,提交至邮箱whcbky@163.com;纸质档5份(双面打印并胶装,白色封面)。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11月2日前)

科研处组建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采取会议答辩的形式组织评审会。评审过程分3个步骤:(1)团队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总体情况;(2)专家质询,负责人答辩;(3) 专家组评议,完成《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评议表》并确定各团队最终评审结果。

二、结果运用

验收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验收结果纳入部门学期科研考核。

三、团队负责人名单

周兰(机械学院)、崔西武(机械学院)、杨鹄(建筑学院)、陈贵银(电气学院)、程洁(商贸学院)。

四、验收规范

验收材料装订组成部分:

1.封面

2.目录

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报告

4.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报表(附任务书)

5.团队立项文件

6.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验收评议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诗睿

联系电话:027-84804822

电子邮箱:whcykyc@163.com

科研处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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