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改革驱动、创新引领、内涵发展,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课题共设自然科学类课题、社会科学类课题两类。具体的立项数量和项目经费根据申报情况、评审情况和预算下达实际经费确定。课题申报人可按《2021年度院级科研课题选题指南》(附件 1)拟定课题名称,也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请。
(二)凡已经在国家、省、市等立项的科研项目或者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目前承担有院级科研课题且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研究坚持成果导向,申报时在知识产权类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或公开发表论文方面没有承诺产出的不予立项;没有完成实质产出任务的不予结题。
三、结题要求
(一)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最终研究成果在内容上需与申报时的研究选题相符,知识产权类科研成果需以我校为专利权人,论文等研究成果发表时需明确注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资助字样并注明课题立项编号。
(三)如项目不能按时结题而确需延期的,需递交书面延期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题。无故延期或不履行研究任务导致无法顺利结题的,三年内不得申报院级课题。
四、申报程序
2021年度院级科研课题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填写申请书
申报人下载通知附件中的《课题申请书》《申报汇总表》(附件2、3),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
(二)部门(单位)初审
各部门对本部门已申报的院级科研课题进行初审,审核重点为课题组是否具备研究实力、预期成果是否符合各类别课题的结题要求和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等,审核完成后汇总形成《申报汇总表(××部门)》。
(三)材料提交
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将《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档交至各部门科研秘书,要求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签字盖章。
各部门科研秘书将《申报汇总表(××部门)》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随各课题组提交的《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电子档一起交至科研处。
(四)科研处组织评审,下发立项文件
五、申报时限
截止时间:2020 年 11月 23 日 17:00
联系人及电话:吕中辉8480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