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现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附件1)。请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
1.我校只能申报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各类项目申请者一般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无高级职称申请者,须有两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管理按《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2);
2.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请书分A表和B表,模板详见(附件3、4),请按照各表填表注意事项要求认真填写,B表做盲评表使用;
3.其它项目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5),盲评表模板详见(附件6)。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任务和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专项任务选题指南详见(附件7、8),无选题指南的其它项目,申请者根据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4.学校拟定于2023年9月4号左右请校外专家到学校开展项目申报专项指导,请参与此次申报的老师关注学校科研工作群具体通知;
5.请申请者于2023年9月14号中午12:00前将申报书及盲评表(Word版)提交至科研系统,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盲审后择优推荐;
6.确定推荐的项目,科研处通知提交纸质申报书和意识形态审查表等材料,统一盖章后,指导申请者完成网上申报;
7.联系人电话及QQ:卢闪闪84809125,274901990。
科研处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