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学进程和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2018年暑假放假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非毕业班学生6月28日(周四)开始放暑假(考试结束即可离校);毕业班学生6月20日-6月22日办理离校手续,6月22日毕业生离校完毕。
2.老生开学时间:9月1日、2日报到注册,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新生开学报到时间:9月8日、9日(星期六、星期日)新生报到。
二、教职工放假及开学时间
1.教职工放暑假时间:7月6日(星期五)—8月30日(星期四)。6月30日、7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2.中层及以上干部培训时间:7月9日(星期一)--13日(星期五)。
3.教职工开学时间:8月31日(星期五)正式上班,9月1日、2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放假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渍水等安全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密切关注自然灾害、气候变化及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生汛情、灾情,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各级领导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并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全校师生要注意出行安全,确保暑期平安。
2.学工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各二级学院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与毕业生手续办理有关的单位(部门)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及时接待和服务学生。
3.相关单位(部门)办公室务必在8月27日(周一)前暑期调整搬家完毕。
4.招生就业指导处及有关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暑期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5.相关单位(部门)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及迎新各项准备工作。
6.暑期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部门)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大情况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暑假期间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8.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积极推进、保质保量完成暑期各项维修改造等建设项目。
9.中层及以上干部离开武汉市要按武汉船院党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做好报备工作。有关单位(部门)值班表7月6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院长办公室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