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院教学进程及工作安排,学院决定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五一劳动节放假,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补第九周周一(4月30日)的课。
一、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保卫处24小时值班。
三、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及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学院的各项工作,4月27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的值班安排(纸质版)报院长办公室。假期如遇重要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假期外出人员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院长办公室值班电话:84803752 84803856 84803749。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80475184803866。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