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管理办法(修订试行)》(武船院发[2015]38号)及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五、六、八、九、十一岗位等级)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工作,按武船院发[2015]38号及相关纪要精神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历申报条件、评议办法、评议细则进行评议打分,并按相应岗位等级综合排序。
二、竞聘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在册在岗在聘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划分及本年度各岗位等级有效竞聘指标
1.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和专业技术非主体岗位。
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是指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履行过教育教学职责并承担了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且按定编定岗及全员聘用的相关文件规定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岗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岗位则为非主体岗位。
2. 本年度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有效竞聘指标
按武船院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可纳入本次岗位等级竞聘的各岗位等级有效竞聘指标为:专业技术五级4个;专业技术六级7个;专业技术八级19个;专业技术九级30个;专业技术十一级18个。
四、评议细则中有关时间结点的说明
1. 专业技术主体岗位、非主体岗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 评议细则中资历年限、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科研能力的有效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历年限以申报人已取得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为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科研能力一般以近五年为限(任现职务级别资格不足五年的,从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计算),年度考核及学期考核均为有效时间跨度内的考核结果。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时间 |
工作安排 |
有关要求 |
12月4日- 12月7日 |
学习动员 |
各单位(部门)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收集和汇总等工作,12月7日15:00前将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报人事处。 |
12月8日- 12月11日 |
拟申报人员 统计 |
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各部门汇总后将《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12月11日15:00前报人事处。 |
12月12日- 12月23日 |
个人信息 录入 |
申报人在相应系统内完整录入个人资历、成果业绩等相关信息,并提供完整规范的佐证材料作为审核依据。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先后进行初审、核定,12月23日17:00前完成录入。 |
12月24日- 12月25日 |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申请表》提交 |
1.信息审核完毕并确认完整后,在人事系统“岗位聘任”应用内进行在线提交; 2.申报人将系统生成的《武汉船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申请表》(下称“申请表”)打印签字后交至所在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将申报人提交的申请表汇总后于12月25日15:00前报人事处。 |
12月29日- 1月4日 |
公示 |
人事处审核、汇总全部信息后进行材料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
六、工作要求
1.如实申报。申报人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教改、科研类项目要包含完整的立项和结项证明等),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篡改数据者,经查实后按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一票否决”原则严肃处理。
2.严格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分级评审工作,周密组织,指导参评教师申报,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退回。
3.严格核定。相关业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对照有关文件和佐证材料,实事求是地核定成果等级,严格把关,对于不完整或无法证明为申报人所有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定。信息填报系统及审核业务部门详见附表。
七、其他
学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曹莎莎,电话:84803730
学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