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科研处将对教学单位开展科研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学习文件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科研发〔2022〕5号)
2.《2022年度科研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
二、考核项目及时间范围
1.组织管理、课题结题、科研平台与创新育人活动、学术交流、学术规范,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2.科研工作量定额完成率、科研工作量总额完成率,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
第一步,各单位将《2022年度科研工作总结》上传至科研系统“科研工作考核”栏目中的“计划总结”版块;
第二步,①在科研系统“学术活动”栏目录入信息并上传材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学术活动通知和议程、发言PPT或发言稿、发言照片),通过审核后的信息将自动同步“科研工作考核”中;②在科研工作考核栏目的科研平台与创新育人活动版块录入相关信息。
第三步,提交年度科研工作总结纸质版。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
2.科研处复核。
3.反馈与签字。
联系人:马诗睿 84804822
科研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