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校园——电气学院开展第15周升旗仪式暨宪法晨读活动
2023年12月04日 16:24 电气学院 点击:[]


本网讯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顺利开展升旗仪式暨宪法晨读活动。电气学院党总支书记王金娥,党总支副书记赵平飞,副院长唐依明及全体辅导员、班主任,电气学院与军士学院23级、22级学生齐聚操场共同参与。升旗仪式由学工办主任苏维老师主持。

仪式第一项,国旗护卫队的队员们目光坚毅,整齐划一地踏着矫健的步伐,护送五星红旗缓缓来到升旗台下。伴随着高亢、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响起,鲜艳的五星红旗在全体师生的瞩目下冉冉升起,全场师生齐唱国歌,慷慨激昂。

仪式第二项,宪法晨读,由电气学院22级学生代表熊静同学领读。在她的带领下,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了宪法部分条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宪法晨读的活动呼吁同学们应当认识、遵守、尊重和敬畏宪法。

最后王书记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做尊法学法守法好公民》为题,从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宪法与青年学生的关系三个方面作了国旗下讲话。提醒青年大学生要对宪法加强学习,保持敬畏,要将宪法实施变成全体学生的自觉行动,在校园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升旗仪式不仅是一次精神的传承,更是一次精神的洗礼,通过此次活动,加深了师生对于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组织或个人根本活动准则的认识。公民的行动必须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作为学生,要正确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自由和宪法约束的关系。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们还要承担起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责任和义务。(审核:王金娥 文字:苏维、闻淅 图片:张耀霖、卢逸伦、向锦坤、芦郑、夏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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