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网站首页 >> 科研工作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3年05月18日 10:31 科研处 点击:[]



2023-05-16  审核人:

各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培育和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

1.申报在科研系统内提交申报资料。附件2附件3要求PDF版,文件名以“姓名+附件×:××”命名,申报人暂时不用提交纸质版材料,待确定推荐后另行通知

2.本次全校限项不超过10个名额。

3.重要提醒:

①.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得一题多报

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逾期不结题将被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③.课题申请评审书请按规范要求填写,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各部门科研秘书统计申报情况并填写部门汇总表(附件4),书记审核签字。

5.校内申报截止时间:请申请人于2023年615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资料提交至科研系统,科研秘书将部门汇总表提交至科研处303室,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电话及QQ:卢闪闪84809125,274901990。

7.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节点

阶段

工作内容

备注

5.16-6.15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和资料提交

1.各部门学习文件精神,动员老师申报

2.615日完成科研系统申报和汇总表提交


6.16-6.21

第二阶段:科研处初审和专家盲审

1.科研处初审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盲审

2.专家盲审并提修改意见,确定入围项目


6.25-6.30

第三阶段:入围项目专家修改指导

1.通知入围项目修改并准备答辩材料

2.组织现场答辩并提修改意见


7.1-7.7

第四阶段:申报人再修改,完成网上申报

1.科研处终审确定报送项目

2.申报人再修改,完成网上申报


7.8-7.10

第五阶段:科研处网上审核






科研处

2023516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年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3:武汉船院校外纵向课题申报论证活页

附件4:部门申报汇总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