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和学院教学进程及工作安排。现就2019年劳动节学院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5月1日(星期三)至2019年5月4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周日)、5月5日(周日)正常上班上课。其中4月28日(周日)补校历第10周周四(5月2日)的课,5月5日(期日)补校历第十周周五(5月3日)的课。
二、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保卫处24小时值班。
四、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及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4月30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的值班安排(纸质版)报院长办公室。假期如遇重要情况、重大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假期外出人员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4小时值班电话: 84804110 84804751
院长办公室值班电话: 84803749 8480385684803752。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